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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初,确认项目水土流失治理效果如下: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

更新时间:2021-08-31 02:27:03 浏览量:74

截至2019年初,确认项目水土流失治理效果如下: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89%、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8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7、拦渣率达到97.4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63%、林草覆盖率达到27.45%,本项目各项指标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要求根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建议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四)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18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了《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6-03-04、16-01-05等地块(良乡高教园区西部生活区西区)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等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本项目已按批准的水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基本落实了水影响评价报告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设施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五)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较好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委托并组织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基本按照批复的水影响评价报告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监督电话:北京恒隆兴置业有限公司:王其文,010-59153600北京恒隆兴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2日1-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6-03-04、16-01-05等地块(良乡高教园区西部生活区西区)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等用地项目验收报告.pdf2-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6-03-04、16-01-05等地块(良乡高教园区西部生活区西区)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等用地项目监测报告.pdf3水保鉴定书.pdf。

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工作自2005年以来,已在北京、天津、河北、宁夏、西藏和内蒙古等地完成水土保持方案400多项水土保持监测36项水士保持设施验收28项水土保持监理18项涉及房地产、铁路、公路、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河道治理、电力等行业。。

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07亿元,土建投资约1.72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会资金(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07年6月4日,北京市水务局以《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京水行许字[2007]第258号)批复了《密云县潮河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5.02hm2。(三)初步设计情况2008年5月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08]820号文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94%;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91%;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拦渣率达到了99.0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91%;林草覆盖率达到74.54%,本项目各项指标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要求。根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建议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18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了《密云县潮河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较好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委托并组织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公示时间:永久公示资料:见附件监督电话: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冯文杰,69042728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密云县潮河路工程验收鉴定书.pdf2.监测报告.pdf1.验收报告.pdf。

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主持召开了“北京市房山区房山新城良乡组团06街区06-23-01地块(原华龙市场)二类居住、商业金融、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停车库、托幼及广场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与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情况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北京市房山区房山新城良乡组团06街区06-23-01地块(原华龙市场)二类居住、商业金融、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停车库、托幼及广场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648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7038m2,地下建筑面积127784m2。建设内容包括商业、住宅及配套、社会停车场、幼儿园、道路、绿化工程等。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住宅用地、幼儿园和社会停车场及周边的绿化和铺装工程。第一期工程占地面积5.44hm2。本项目第一期工程于2014年1月开工,于2016年11月完工。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7882.84万元,土建投资约15630.1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解决。蓝光验收鉴定书改.pdf蓝光海悦城项目第一期工程验收报告.pdf星华蓝光监测总结-.pdf。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情况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北京重要地表水源区生态建设龙潭沟河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一)项目概况北京重要地表水源区生态建设龙潭沟河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水库东南部,属于潮白河水系潮河的支流。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垃圾清运及河道平整、河道防洪及岸坡防护工程、新建龙潭沟桥工程和新建头庄子箱涵工程等,分别涉及曹庄子新村、下湾子村、上庄子村、流河沟村、东田各庄村。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2014年7月完工。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308.27万元,土建投资约1144.33万元,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1225万元,其余资金由密云区自筹解决。(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12年6月15日,北京市水务局以《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京水行许字[2012]第196号)批复了《北京重要地表水源区生态建设龙潭沟河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9.71hm2。(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94%;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94%;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拦渣率达到了99%;本项目各项指标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要求。根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建议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18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了《北京重要地表水源区生态建设龙潭沟河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6月26日主持召开了“密云潮河(万岭漫水桥~东白岩桥)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鑫峰路桥水利建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与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情况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密云潮河(万岭漫水桥~东白岩桥)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于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水库东南部,起点万岭漫水桥,终点东白岩桥,河道总长为15km,主河槽宽50~350m,工程总面积为268.0hm2,其中河道生态湿地修复面积为186.40hm2,河道边坡绿化工程82.20h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河道自然防渗工程、河岸边坡生态防护工程、河道边坡绿化工程和配套设施与景观工程。工程于2008年3月开工,2009年10月完工;工程建设实际开挖土方32.15万m3,余方32.15万m3,余方综合利用于同期建设的潮河路工程填方。工程建设总投资为7851万元,土建投资完成6998万元,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07年6月4日,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行许字[2007]第257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9.55hm2。(三)初步设计情况(含水保部分)2007年11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07]2247号文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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